释义 |
法律分析:分公司和办事处,有三个区别,具体如下: 1、概念不同。办事处是非独立核算的非法人机构。所以,办事处是不可以有购销行为的,也就不用报税/交税。办事处是没有公司性质的,所有的一切都得从总公司走,包括开票、收款; 2、交税方式不同。从企业所得税看,办事处由于不能从事经营活动,没有业务收入,不存在利润,也就没有应纳税所得额,无需缴纳企业所得税。对于分公司而言,企业所得税可以在分公司所在地税务机关缴纳,也可以汇总后由总公司集中缴纳; 3、经营能力不同。有经营行为的分支机构必须采取分公司形式,无经营行为可以设立办事处。在工商登记方面,办事处和分公司都属于公司分支机构,要求提交的材料基本相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