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与未成年人发生性行为的最低年龄是十四周岁。如果是与未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发生性行为,无论其是否同意都会构成强奸罪。如果是十四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如果其是自愿发生的,则不构成犯罪。为了维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最好是不与其发生性行为。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四)二人以上轮奸的;(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