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基本符合规定,申花应该可以继续叫“申花” 法律依据:《关于各级职业联赛实行俱乐部名称非企业化变更的通知》 一、俱乐部名称的规范和要求(一)俱乐部在工商部门注册的官方名称应规范为:行政区划+俱乐部名称+足球俱乐部+企业组织形式;其中俱乐部名称长度不超过四个汉字。(二)俱乐部报名参加联赛的俱乐部简称或球队名称应规范为:行政区划+俱乐部名称。球队名称中不得含有其他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名称,也不得使用非汉字。(三)俱乐部名称中不得含有俱乐部任何股东、股东关联方或实际控制人的字号、商号或品牌名称,也不得使用与上述字号、商号或品牌名称相似或近似的汉字或词组。(四)俱乐部名称用词或用语应健康文明,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展现精神文明建设新风尚;各俱乐部应积极在名称中体现地域传统文化、历史风俗、人文精神或俱乐部理念等特色。(五)如俱乐部股东有非营利性法人教育机构或其下属同名企业的,经中国足协批准,俱乐部可使用该股东的名称或简称作为俱乐部的名称。(六)俱乐部或俱乐部股东、投资人出资设立的其他企业或俱乐部关联方(不包括足球培训机构、比赛场馆或训练基地运营机构、体育专项医疗康复机构等),未经中国足协或中国足协授权机构事先书面同意的,不得使用俱乐部的全部或部分名称作为该企业或关联方的名称;俱乐部或俱乐部股东、投资人已有符合上述情形名称企业的,原则上应在俱乐部完成2021赛季注册备案后6个月内完成该企业的更名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