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特别法人是什么意思》 |
释义 | 机关法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城镇农村的合作经济组织法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为特别法人。机关法人被撤销的,法人终止,其民事权利和义务由继任的机关法人享有和承担;没有继任的机关法人的,由作出撤销决定的机关法人享有和承担。 一、法人的种类有哪些 法人的种类有: 1、营利法人,即以取得利润并分配给股东等出资人为目的成立的法人。营利法人包括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和其他企业法人等; 2、非营利法人,即为公益目的或者其他非营利目的成立,不向出资人、设立人或者会员分配所取得利润的法人。非营利法人包括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 3、特别法人,即机关法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城镇农村的合作经济组织法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 二、单位法人是什么意思? 是指以营利为目的,独立地从事商品生产和经营活动的社会经济组织。在我国,除了公司法人以外,还有国有企业法人、集体企业法人等企业法人的种类。企业法人就像自然人一样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比如纳税,消费,投资,发起或接受诉讼,参加社会活动等。 三、法人包括哪些 法人包括法人包括营利法人、非营利法人和特别法人。根据法人是否从事经营性活动并且是否将经营所得分配给其成员为标准,将法人分为营利性法人与非营利性法人。机关法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城镇农村的合作经济组织法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为特别法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十六条本节规定的机关法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城镇农村的合作经济组织法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为特别法人。 第九十八条机关法人被撤销的,法人终止,其民事权利和义务由继任的机关法人享有和承担;没有继任的机关法人的,由作出撤销决定的机关法人享有和承担。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