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女朋友生小孩走了能上户口么 |
释义 | 一、女朋友生小孩走了能上户口么 没有出生证生育小孩,属于计划外生育,想要上户口,是必须交社会抚养费的。由婴儿父亲或者母亲持户口簿、身份证及婴儿《出生证明》向婴儿母亲或者父亲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出生登记,公安户籍管理部门依据《生育服务证》或者《出生证明》原件办理新生儿落户登记,婴儿落户可随父随母。凡是无《生育服务证》或者《出生证明》者,一律不予办理落户手续具体解决方法各地方各有不同。一般来说,如果是非婚生子女,上户口时除了要有出生证明以外,有的地区还要进行身份公证。如果是婚后无证生育的,在需要生育证的地区,父母要先到户口所在地的乡镇或街道计生办,缴纳一定数额的社会抚养费(计划外生育罚款)、落实计划生育措施;之后才可以凭计生部门开出的证明,到公安机关上户口。如果是未婚生育子女的,属于违反计划生育政策,需要缴纳社会抚养费。如果要给该子女办理入户手续。 1、必须查清对方以前有无小孩,这在缴纳抚养费时费用是不一样。按规定这个钱是男女分别都要交的。(这个也能变通处理的) 2、再到当地村委会或者居委会开具相关证明去婚姻登记机关开你属未婚的证明,去街道(居委会)开你未婚生育的证明。 3、携带上述证明和小孩的出生医学证明、你本人的户口本,到当地派出所办理 二、计划外生育及非婚生子女上报户口需提供的材料有哪些 1、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非婚生不需提供结婚证 2、婴儿出生医学证明或亲子鉴定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非婚生子女必须出具亲子鉴定证明,由公安机关指定鉴定机构鉴定后出具) 3、婴儿父或母户籍所在地居(村)委会证明或派出所责任区民警调查证明(需加盖派出所公章) 4、婴儿父母一方属于外地户口的,外地户口一方户口登记地公安机关应出具婴儿未落户证明。二,只要有医学出生证明的,即可到派出所依法申报入户没有医学出生证明的,可以由接生人出具书面证明加盖所在村公章即可。 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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