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四级残疾是重度残疾吗 |
释义 | 四级肢体残疾属于轻度残疾。 残疾人监护制度建设和完善方法如下: 1、监护人资格条件:进一步明确监护人的资格条件,确保受监护人的利益得到最大程度的保障; 2、监护人产生方式:制定监护人产生的程序和标准,明确监护人产生的途径和条件,并加强相关申请流程的规范和管理; 3、监护人权利义务:制定监护人权利义务的具体内容和限制,并建立监督机制,确保监护人履行职责; 4、监护人培训机制:建立监护人培训机制,为监护人提供必要的法律、心理、护理等方面的知识和技能,提高他们的专业水平和服务质量; 5、社会组织参与:鼓励并引导社会公益组织、志愿者等社会力量参与残疾人监护服务,提供相关支持和服务。 伤残鉴定标准划分依据具体如下: 1、一级伤残 (一)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全靠别人帮助或采用专门设施,否则生命无法维持; (二)意识消失; (三)各种活动均受到限制而卧床; (四)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2、二级伤残 (一)日常生活需要随时有人帮助; (二)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床上或椅上的活动; (三)不能工作 (四)社会交往极度困难。 3、三级伤残 (一)不能完全独立生活,需经常有人监护; (二)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室内的活动; (三)明显职业受限; (四)社会交往困难。 4、四级伤残 (一)日常生活能力严重受限,间或需要帮助; (二)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居住范围内的活动; (三)职业种类受限; (四)社会交往严重受限。 5、五级伤残 (一)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偶尔需要监护; (二)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就近的活动; (三)需要明显减轻工作; (四)社会交往贫乏。 6、六级伤残 (一)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但能部分代偿,条件性需要帮助; (二)各种活动降低; (三)不能胜任原工作; (四)社会交往狭窄。 7、七级伤残 (一)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严重受限; (二)短暂活动不受限,长时间活动受限; (三)工作时间需要明显缩短; (四)社会交往降低。 8、八级伤残 (一)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部分受限; (二)远距离流动受限; (三)断续工作; (四)社会交往受约束。 9、九级伤残 (一)日常活动能力大部分受限; (二)工作和学习能力下降; (三)社会交往能力大部分受限。 10、十级伤残 (一)日常活动能力部分受限; (二)工作和学习能力有所下降; (三)社会交往能力部分受限。 综上所述,四级肢体残疾属于轻度残疾,具有一定的劳动能力,可以自食其力,政府没有任何残疾补助,只有重度残疾才可以享受残疾补助。 【法律依据】: 《残疾人教育条例》第二条 国家保障残疾人享有平等接受教育的权利,禁止任何基于残疾的教育歧视。残疾人教育应当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并根据残疾人的身心特性和需要,全面提高其素质,为残疾人平等地参与社会生活创造条件。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