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超级抵押权是什么意思?
释义
    法律分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一十六条规定了价款优先权制度,该制度也称为超级抵押权。意思是说,这种抵押权一旦设立,其效力将超过一般的抵押权、质押权等担保物权,但效力落后于留置权。价款优先权制度的基础目标,是保障出卖人赊销动产标的物时,对买受人价款债权的有效实现。该制度经民法典担保制度解释第五十七条的细化,其适用情形得到进一步的扩展。当然,价款优先权的适用范围,也不仅局限于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一十六条 动产抵押担保的主债权是抵押物的价款,标的物交付后十日内办理抵押登记的,该抵押权人优先于抵押物买受人的其他担保物权人受偿,但是留置权人除外。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4/12/24 8: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