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女方起诉离婚第一次法庭会判离吗 |
释义 | 第一次起诉离婚,如果一方不同意,法院会判离吗?针对起诉离婚问题,您需要有证据能够证明夫妻感情破裂,法院才会判离,如果证据不足以证明,法院不会判离。 起诉离婚主要需要以下证据: (1)结婚的证明材料(结婚证或婚姻登记机关证明); (2)婚姻基础状况的证明材料。如经人介绍或包办买卖婚姻等证明材料; (3)婚后夫妻感情变化、引起离婚原因的证明材料。如因第三者插足引起离婚的,提供第三者介入的具体事实、证人证言、视听资料等证明材料;如有生理缺陷、精神病的,提供诊断书、鉴定书; (4)夫妻关系现状的证明材料。如分居的,提供分居时间、原因等材料; (5)曾经起诉离婚的,提供法院判决书、裁定书等材料; (6)子女状况。提供子女出生证、户口证明,夫妻双方抚养条件、子女愿意跟随哪一方生活的表示证明; (7)财产清单。包括财产的品种、数量、现状,取得时间和方式; (8)双方经济状况。双方收入、存款、债权债务等证明。如单位证明、工资卡,存款人、帐号、金额,债权、债务数量,债务债权人姓名、住址等; (9)住房的证据材料。产权证书、租赁合同、证明或产权单位对租赁关系的意见; (10)需要对方给予经济帮助的,提供疾病或无劳动能力、经济来源状况的证明; (11)要求对方给予精神损害赔偿的,提供对方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证据。 但是,如果夫妻双方一方存在以下情况的,人民法院会直接判离婚,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 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2) 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3) 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4)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5)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因此,想要第一次起诉离婚时就被人民法院直接判定为离婚,需要在证据上做好功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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