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当事人提供的文书笔迹不真实应当如何处理 |
释义 | 他方当事人对有举证负担的当事人一方提出的文书,认为非其所书,该方当事人应当提出适于核对的笔迹。对方当事人不服从提出适于核对的笔迹的裁定,人民法院即可推定该项文书形式真实。但应给该当事人以辩论的机会。 笔迹鉴定结果不真实应该怎么办 当事人对人民法院委托的鉴定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有异议申请重新鉴定。 行政诉讼当事人提供假的证据如何处理 行政诉讼过程中,伪造证据,一经查实,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训诫、责令具结悔过或者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十五日以下的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公安机关如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情形应当如何处理 公安机关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对需要逮捕而证据还不充足的,可以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谁是行政赔偿应当当事人 一、原告大多是行政管理中的行政相对方。 二、被告不是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而是行政机关本身。 三、共同诉讼人就是共同诉讼案件的当事人。 四、第三人同提起诉讼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其他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笔迹鉴定异议怎样处理 当事人对鉴定结论不服,可以提出合理理由、证据申请重新鉴定。 该内容由 苑学宁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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