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一般物品的提存公证是怎样的 |
释义 | 一般物品提存公证的流程如下: 1、债务人向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提交提存申请; 2、债务人提交提存物; 3、公证处向债务人出具提存公证书; 4、通知债权人受领提存物。 一、未付款项可以提存吗 未满足以下条件的不可以进行提存 (一)提存之债真实、合法。如因合同(协议)产生之债,该合同(协议)中约定以提存方式给付的,债权人同意债务人或担保人用提存方式来履行义务,这是提存的基本前提。 (二)提存的标的物必须符合合同(协议)中约定的法律规定,提存标的物必须属于提存人所有,在权属问题上与他人无任何争议,且提存标的物价值应等于或大于债的数额,使提存标的物与债相适应。 (三)提存的标的物必须是符合《提存公证规则》第七条的规定标的物:货币、有价证券、票据、权利证书、贵重物品、担保物(金)或其他替代物、其他适宜提存的标的物。提存标的物必须是提存现时持有的,在办理提存公证手续时将标的物交付给公证处保管。 (四)提存人须向公证处提出申请,按《提存公证规则》第四条的规定,提存公证由债务履行地的公证处管辖。以担保为目的的提存公证或在债务履行地申办提存公证有困难的,可由担保人住所地或债务人住所地公证处办理。 二、拆迁时什么叫提存 提存,指由于债权人的原因而无法向其交付合同标的物时,债务人将该标的物交给提存机关而消灭债务的制度。 债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履行债务,应当产生债务消灭的法律效力,但债权人拒绝受领或者不能受领,债务不能消灭。让债务人无期限地等待履行,承担债权人不受领的后果,显失公平。为此,《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明确规定提存是债消灭的原因。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债务人履行义务,债务人将履行的标的物向有关部门提存的,应当认定债务已经履行。因提存所需要支出的费用,应当由债权人承担。提存期间,财产收益归债权人所有,风险责任由债权人承担。合同编将提存作为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的原因之一,对提存制度作了原则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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