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1.异地长居人员备案资料:携带常驻地公安机关办理的有效居住证明(居住证、户口本或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及复印件,在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备案即可。 2.异地转诊人员备案资料:根据参保地转诊转治规定办理转诊手续,选择好异地转诊医疗机构后,凭《转诊转院确定表》和社会保障卡及复印件,在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备案。 3.异地急诊人员备案资料:急诊入院三个工作日内,携带社会保障卡及复印件,收治医院出具的病情介绍资料,包括门(急)诊病历、入院证明等材料,在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备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二条: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医疗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