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按照《民法典》的规定,公民有权依法选择或者变更自己的姓名。对于未成年人的姓名变更,需经过其法定代理人的同意,并按照相关程序申请变更。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零三条:“公民有权依法选择或者变更自己的姓名。姓名的选择、变更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零四条:“未成年人的姓名由父母或者其他法定代理人选择。未成年人的姓名变更,应当经过其法定代理人的同意,并按照相关程序申请变更。” 因此,如果一岁半的宝宝想要改名字,需要其法定代理人(通常为父母)同意,并按照相关程序进行申请变更。具体程序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咨询当地民政部门或人民法院了解相关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