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资的发放方式和什么 |
释义 | 工资是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我国法律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必须及时发放工资不得克扣和暂扣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以实物代替工资的发放。《劳动法》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规定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风险提示: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视同其提供了正常劳动而支付工资。社会活动包括:依法行使选举权或被选举权;当选代表出席乡(镇)、区以上政府、党派、工会、青年团、妇女联合会等组织召开的会议;出任人民法庭证明人;出席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大会;《工会法》规定的不脱产工会基层委员会委员因工作活动占用的生产或工作时间;其它依法参加的社会活动。 工资应该如何发放? 《劳动法》中有明确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劳动部颁布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也针对这种情况规定工资应当以法定货币支付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在这里法律对工资的支付的形式是十分明确而肯定的没有任何例外条件因此企业必须以货币形式支付劳动者工资任何借口以实物或有价证券支付工资的做法都是违法的。如果用人单位确实因为种种原因造成资金周转困难应当按照劳动部[1995]226号文件规定的精神妥善解决工资支付问题即用人单位确因生产经营困难资金周转受到影响在征得本单位工会同意后可暂时延期支付劳动者工资延期的时间按照当地劳动行政部门的规定执行。这就是说企业确因资金周转影响到工资发放时可按规定延期支付工资而不能以实物顶替工资。风险提示: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视同其提供了正常劳动而支付工资。社会活动包括:依法行使选举权或被选举权;当选代表出席乡(镇)、区以上政府、党派、工会、青年团、妇女联合会等组织召开的会议;出任人民法庭证明人;出席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大会;《工会法》规定的不脱产工会基层委员会委员因工作活动占用的生产或工作时间;其它依法参加的社会活动。 失业保险金应如何发放 根据《失业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失业保险金的标准应当按照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高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水平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根据《企业最低工资规定》的规定最低工资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其所在企业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目前全国已有30个省、直辖市和自治区制定了最低工资标准并建立了相应的调整机制。直辖市一般统一为一个标准。省、自治区根据各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确定几个标准各地区采用不同的标准。《条例》所说的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指的是统筹地区的最低工资标准。根据《国务院关于在全国建立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国发[1997]29号)的要求各地区已逐步建立了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这一制度是对城镇居民社会救济制度的重大发展。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各地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基本生活必需品费用和财政承受能力自行确定。并且随着生活必需品价格的变化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适时调整。风险提示:失业保险基金用于下列支出:(一)失业保险金;(二)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医疗补助金;(三)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失业人员的丧葬补助金和其供养的配偶、直系亲属的抚恤金;(四)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接受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的补贴补贴的办法和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五)国务院规定或者批准的与失业保险有关的其他费用。 单位应如何支付试用期工资? 单位应按照如下的事项支付试用期工资:1、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在劳动合同里约定了试用期工资而约定的试用期工资又高于本条规定的标准的按约定执行。2、约定试用期工资应当体现同工同酬的原则。试用期间劳动者提供的价值不意味一定小于正式工所以不能当然地认为试用期间劳动者的工资就是最低标准这不符合同工同酬的原则。3、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劳动合同法》实际上规定了两个最低标准:(1)不得低于本单位同岗位最低档工资;(2)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这就存在着按哪一个标准执行的问题正确的理解应当是条文里两者相比取其高。4、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不得低于最低工资劳动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司法实践中大量用人单位为了避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往往在招用劳动者时与劳动者签订一个单独的试用合同期限一般为三个月到六个月不等在试用期合同期满后再决定是否正式聘用该劳动者。用人单位这样做的目的往往是为了规避法律在试用期使用廉价劳动力方便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产假期间工资是否发放? 产假期间工资要发放。对于产假期间的工资我国法律有着明确的规定劳动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第六十二条还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90天的产假。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劳动法裁员和无过错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一)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二)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三)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风险提示: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公司破产员工工资如何发放 企业破产清算时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清偿完这些费用后就是清偿企业员工的工资。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1、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2、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3、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风险提示:企业破产时职工债权在破产清偿顺序中除了担保债权(抵押债权)外在扣除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是第一顺序优先受偿的优先于税款和普通债权。职工债权除了工资以外还包括: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该内容由 张瑞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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