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转出地无该参保人参保关系怎么办 |
释义 | 具体方法如下: 1、登录当地社保官网,或者社会保障卡网上服务平台,找到相关查询工具,输入身份证等信息,查看自己是否有缴纳社保的参保记录。 2、如有相关的缴纳信息,打印出来缴费凭证,向转入地社会保险机构出示本人的《参保凭证》原件和复印件并填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填写好社会保险参保单位人员登记表以及打印出你公司需缴纳社保的员工上月工资明细表去地税局换税收缴款书。带上公司公章和资料,到地税局服务窗口登记去公司开户银行缴款。 3、符合转入条件的,由新就业地社保经办机构向原社保经办机构进行确认转出办理。 参保关系又叫社会保险关系,即指国家社会保险机构与用人单位以及职工之间因实施劳动保险而发生的关系。社会保险关系从法律意义上来说,即依据社会保险法律法规的规定,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用人单位、劳动者之间在社会保险中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它包括养老保险关系、医疗保险关系、失业保险关系,工伤保险关系和生育保险关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七十四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过业务经办、统计、调查获取社会保险工作所需的数据,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及时、如实提供。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及时为用人单位建立档案,完整、准确地记录参加社会保险的人员、缴费等社会保险数据,妥善保管登记、申报的原始凭证和支付结算的会计凭证。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及时、完整、准确地记录参加社会保险的个人缴费和用人单位为其缴费,以及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等个人权益记录,定期将个人权益记录单免费寄送本人。 用人单位和个人可以免费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查询、核对其缴费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第七十五条 全国社会保险信息系统按照国家统一规划,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共同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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