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议庭和独任庭的区别 |
释义 | 合议庭制和独任庭是我国法院的二种审理法庭的组成方式。合议制是指由三名以上单数的审判员、或由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组成合议庭负责对案件进行审判;独任制则是指由审判员一个独任进行审判。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或者由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组成合议庭进行;简单的民事案件、轻微的刑事案件和法律另有规定的案件,可以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 一、到法院起诉离婚需要几天 如果案情简单,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即由一名法官独任审理。这种程序从立案之日起,在三个月内审理完结,到时法院会作出判决的。如果案情较复杂,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案件,即由三名法官或法官和人民陪审员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这种程序从立案之日起,在六个月内审理完结。 二、陪审员可以与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审理案件的情形包括 陪审员可以与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审理案件的情形,应当由法律作出规定。法律明确规定,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刑事、民事、行政案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人民陪审员和法官组成合议庭进行:1、涉及群体利益、公共利益的;2、人民群众广泛关注或者其他社会影响较大的;3、案情复杂或者有其他情形,需要由人民陪审员参加审判的。存在以下情形的,由人民陪审员和法官组成七人合议庭进行:1、可能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社会影响重大的刑事案件;2、根据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提起的公益诉讼案件;3、涉及征地拆迁、生态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影响重大的案件;4、其他社会影响重大的案件。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 第二十九条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由合议庭或者法官一人独任审理。合议庭和法官独任审理的案件范围由法律规定。 第三十条合议庭由法官组成,或者由法官和人民陪审员组成,成员为三人以上单数。合议庭由一名法官担任审判长。院长或者庭长参加审理案件时,由自己担任审判长。审判长主持庭审、组织评议案件,评议案件时与合议庭其他成员权利平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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