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有哪些程序 |
| 释义 |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流程: (一)形成股东会决议并修改公司章程(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二)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根据《公司法》规定,公司需要减少注册资本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三)通知并公告债权人减少注册资本实际上是减少公司实有财产,缩小公司的责任范围,因而关系到债权人的利益,所以要及时通知债权人。通知方式有两种:一是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要逐一发书面通知;二是自作出决议之日起三十日内至少公告三次,公告要在当地有影响的报纸上刊登。这种双保险办法,是为了让所有债权人都知道公司减资的决定。应当注意的是,公司如果是增加注册资本,则公司不必通知和公告债权人,但是当公司减少注册资本时,就要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之日起的10日内通知到已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四)变更登记公司减少注册资本时,公司章程原定的注册资本发生变化,须向原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一、公司合并如何进行资产的清算 根据法律规定,公司合并或者分立的,只需有各方协议,以及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再按时通知债权人即可。并不需要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只有在公司解散时,才需要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根据《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三条规定,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七条公司需要减少注册资本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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