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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个人档案可以自己拿吗
释义
    个人档案建议不要自己拿着档案,自己拿着档案到时候转正定级,评职称都不可以的,档案在自己手里超过三年就成为死档了,放到人才中心,等到你找到接收档案的单位再转走。
    档案放在自己手里最大的影响是:当你领取失业保险和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享受养老保险的时候,就会和人事档案有关了,如果长期放在自己手里,有可能变成死档,会导致你工作期间所缴纳的社会保险无法享受。
    学籍档案是不是个人档案
    学籍档案不是个人档案,个人档案和学籍档案不一样。
    1、内容不同
    个人档案。个人档案是个人身份、学历、资历等方面的证据,与个人工资待遇、社会劳动保障、组织关系紧密挂钩,记录一个人的成长轨迹。
    学籍档案。一名学生在校就读所录入的个人信息,包括姓名,家庭住址,身份证号等基本个人信息,以及学号,入学时间,学籍情况等学校相关信息。
    2、作用不同
    个人档案。个人档案是记录了一个人的成长轨迹,是企业和事业单位在招工的一个重要参考依据,是一个人的社会面貌和政治面貌重要组成部分。
    学籍档案。证明一个人的学历,受教育的经历。记录着该学生的一些基本情况,包括在校成立获得的奖项等。
    3、类别相同
    个人档案包括了学籍档案,学籍档案是个人档案的组成部分。两者都是记录一个人的生活轨迹的,共产党记录了一个人的生平事迹。
    每个人都有个人档案吗
    每个人都有个人档案。人事档案是中国人事管理制度的一项重要特色,它是个人身份、学历、资历等方面的证据,与个人工资待遇、社会劳动保障、组织关系紧密挂钩,具有法律效用,是记载人生轨迹的重要依据。高校学生档案则是国家人事档案的组成部分,是大学生在校期间的生活、学习及各种社会实践的真实历史记录,是大学生就业及其今后各单位选拔、任用、考核的主要依据。事业单位,人事档案相当重要。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档案信息化纳入信息化发展规划,保障电子档案、传统载体档案数字化成果等档案数字资源的安全保存和有效利用。档案馆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应当加强档案信息化建设,并采取措施保障档案信息安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第三条 坚持中国共产党对档案工作的领导。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档案工作,把档案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档案事业发展经费列入政府预算,确保档案事业发展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该内容由 徐丽华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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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31 1:42: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