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张家口设立技工学校审批地点 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石清路9号河北省政务服务中心1号楼二楼社会事务区综合受理窗口 二、张家口设立技工学校审批依据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依据文号:国务院令第412号;条款号:附件第87项;条款内容:设立技工学校审批。实施机关:劳动保障部、省级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主管部门。 《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依据文号:国发〔2012〕52号;条款号:附件2(一)第11项;条款内容:设立技工学校审批。下放后实施机关:设立普通技工学校、高级技工学校由省级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批,设立技师学院由省级人民政府审批。 三、张家口设立技工学校审批条件 (1)正式设立申请书 (2)学校章程、首届学校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决策机构组成人员名单。校长、教师、财会人员的资格证明文件 (3)设立技工学校可行性报告及发展规划 (4)管理制度、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和教材,已有专业图书册数 (5)场地、设施设备佐证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