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北京经适房新政延滞二手房交易 |
释义 | 正文: 北京经适房新政延滞二手房交易 《北京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试行)》上周发布,其中要求新经济适用房只能由政府回购。而业内人士预测的会出现经适房过户高峰并没有出现,市场对此普遍表现出观望态度。 在采访中,不少房产中介公司对记者表示,新政策出台后,对于二手经济适用房的交易,买卖双方都更加谨慎。房产中介中大恒基公司相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目前,由于经济适用房买卖的政策细则很多都不明确,不少先前欲出售经济适用房的客户都表示将观望一段时间。不管是买方还是卖方都悬着一颗心”。 “这次意见稿中经适房的范围圈定在‘今后新建和销售的经适房’,而‘新建和销售’的时间节点问题在文件中并没有给出明确的答案,这也许是大家持观望态度的主要原因。”北京万众恒基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经纪人高飞向记者表示。同时,针对目前已满5年允许上市交易的经济适用房,新的政策出台后,交易费用会不会增加也是市场上普遍关注的问题。 此外,北京师范大学房地产研究中心主任董藩告诉记者,针对过去经济适用房中出现的问题,不排除在未来一定时间内,国家会对整个住房保障体系做出统一的规范和调整。“如果将来国家出台相应的政策,地方也将随国家的政策进行调整。国家会制定细致的规定,努力保障低收入家庭的利益,也会保障资金的回收,争取实现可持续发展。”董藩说。 北京经适房新政延滞二手房交易北京经适房新政延滞二手房交易 一、五年以上经济适用房过户费用 自取得房产证未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不得上市交易,满5年上市交易的需取得经适房管理部门的同意,按原价出卖给符合经适房申请资格的人或家庭,免征土地收益金,该房屋性质仍为经适房;满5年购房人按市场价出售的,需按经济适用住房面积部门缴纳15%的土地收益金,该房屋取得产权证视为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在交易过程中应缴纳过户费以下税费:契税:买方缴纳房价款的4%;建筑面积在120平方米以下的减半交纳,即交2%。城镇职工按规定第一次购买公有住房的,免征契税。买卖手续费:120平方米以下(含120平方米)的,每套250元;120平方米以上的,每套500元。印花税:买方房价款的0.5‰。公共维修基金:购房款的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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