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母子关系证明去当地派出所开。 开具母子关系证明流程如下: 1、携带相关材料到当地派出所,申请人已注销户口的,提交原户籍地公安机关所出具的户籍记载证明; 2、申请人所在单位无人事部门的,由申请人档案所在地或上级主管部门出具亲属关系证明; 3、申请人无工作单位的,由其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出具本人与关系人之间的亲属关系证明。 开具母子关系证明需要以下材料: 1、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申请人已注销户口的,提交原户籍地公安机关所出具的户籍记载证明; 2、申请人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出具本人与关系人之间的亲属关系证明; 3、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公证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本人的《居民身份证》; 4、关系人须提交《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护照》通行证及其他能够证明其身份的证明。 综上所述,母子关系证明是在法律上是指母亲和儿子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母亲和儿子是血缘最近的直系血亲,为家庭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母子关系证明到当地派出所开具即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六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公证,但遗嘱、生存、收养关系等应当由本人办理公证的除外。 第二十七条 申请办理公证的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如实说明申请公证的事项的有关情况,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证机构可以要求补充。公证机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当告知当事人申请公证事项的法律意义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并将告知内容记录存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