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住房补贴标准如下:(一)具有国内全日制本科学历及学士学位或经教育部认证的国(境)外学士的人员2万元/人;(二)具有国内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及硕士学位或经教育部认证的国(境)外硕士的人员4万元/人;(三)具有国内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及博士学位或经教育部认证的国(境)外博士的人员6万元/人。 法律依据: 广州市南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0年南沙区新引进人才住房补贴兑现的通知》 一、申请时间 (一)2020年首次申请,集中受理时间为7月1日-8月31日,逾期未申请本年内不再受理。 (二)2019年度获批新引进人才住房补贴的二次申请,在首次申请满1年时提出,本年内集中受理时间见下表。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二次申请,视为自动放弃申请资格。 二、注意事项 本通知所指新引进人才指2017年1月1日起,首次与区内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型人才(不含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申报条件、办理流程、申报资料、注意事项详见附件1、2,请符合条件的单位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奖励,逾期未申请视为放弃申请资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