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批捕的案子怎么公诉,还可以进行公诉吗? |
释义 | 不批捕的案子还可以进行公诉。轻微的刑事案件检察院不批捕,说明不符合逮捕条件,一样涉嫌犯罪,不会改变公诉的性质。仍然属于公诉案件。对于不批捕的情形,检察机关不会将案件提起公诉。具体情况,请当事人自行根据实际情况及相关法律规定进行核实。 一、检察院不予批捕的情况多不多 检察院不批捕的情况不多,检察院不批捕的情况有: 1、被拘留者不涉嫌构成犯罪或者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 2、涉嫌犯罪,犯罪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确实需要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但实际上可以判处以下刑罚或者不需要逮捕; 3、涉嫌犯罪也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但事实不清楚,证据不足,不符合逮捕要求的证据条件; 4、虽然应该被逮捕,但行为人患有严重疾病或正在怀孕哺乳婴儿的妇女。 二、法院批捕哪个执行逮捕? 目前在我国只有检察院和法院享有批捕权,但是没有逮捕权,逮捕权是公安机关所有的。据此,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批准权或者决定权属于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要求审查批准逮捕的案件,人民检察院有批准权。人民检察院在侦查及审查起诉中,认为犯罪嫌疑人符合法律规定的逮捕条件,应予逮捕的,依法有权自行决定逮捕。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自诉案件中,对被告人需要逮捕的,人民法院有决定权。对于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案件,人民法院在审判阶段发现需要逮捕被告人的,有权决定逮捕。公安机关无权自行决定逮捕。逮捕的执行权属于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决定逮捕的都必须交付公安机关执行。 (一)对于直接受理的自诉案件,认为需要逮捕被告人时,由办案人员提交法院院长决定,对于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被告人的逮捕,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 (二)对于检察机关提起公诉时未予逮捕的被告人,人民法院认为符合逮捕条件应予逮捕的,也可以决定逮捕。 人民法院决定逮捕的,由法院院长签发决定逮捕通知书,通知公安机关执行。如果是公诉案件,还应当通知人民检察院。 三、存疑不起诉结案吗 存疑不起诉,又称证据不足的不起诉。存疑不起诉是检察机关对于经过补充侦查的案件,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作出的不起诉决定。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405条规定,人民检察院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71条第四款规定决定不起诉的,在发现新的证据,符合起诉条件的; 可以提起公诉。这是检察机关对存疑不起诉案件保留公诉权的行为规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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