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租赁物中的设备或配件损坏,该如何处理? |
释义 | 法律分析:租赁合同中一般会规定租赁物的维修、更换等事宜。如果损坏是因为租方不当使用而造成的,应由租方承担维修费用;如果是因为设备本身存在质量问题,应由出租方承担修理或更换费用。若双方未在合同中约定,则可参考《合同法》相关规定。 法律依据: 1.《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租赁合同中,对租赁物的维修、更换等事宜未作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有关法律规定或者按照惯例处理。 2.《合同法》第九十条: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由出租人应当修理的损坏的,出租人应当及时进行修理。修理期间,租赁费用可以相应的减少或者不计算。修理期间不超过租赁期间百分之十五的,租赁人不能解除合同。 3.《合同法》第九十一条: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由租赁人应当修理的损坏的,租赁人应当及时进行修理或者赔偿。赔偿的数额,应当相当于修理费用。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非因租赁人过错而损坏的,租赁人可以解除合同。 4.《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六条:当事人没有合同或者合同中没有约定,适用有关法律规定或者按照惯例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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