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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广播电台电视台有权禁止他人
释义
    

法律主观:
    


    广播电台以及电视台使用他人作品侵权吗会侵权。广播电台以及电视台使用他人作品1,应取得著作权人许可;2,应支付商定的报酬。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他人已发表的作品。1,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2,应支付划定的报酬。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已经出版的录音制品。1,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2,应支付划定的报酬。当事人另有商定的除外。详细办法应按国务院划定执行。广播电台播放他人的片子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片子的方法创作的作品,录像制品。1,应当取得制片者或者录像制作者许可;2,支付报酬;3,播放他人的录像制品,还应当取得著作权人的许可并支付报酬。广播电台,电视台有权禁止未经许可的下列侵权行为。1,将其播放的广播,电视转播;2,将其播放的广播,电视录制在音像载体上以及复制音像载体。前款广播电台,电视台的权利保护期依《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划定为五十年。截止于该广播,电视首次播放后第五十年的十仲春三十一日。以上就是网小编在网上找到的相关知识,希望大家仔细阅读,在作出决定或要做事前先了解相关的法律知识,不要出现不必要的麻烦!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如果您还有任何疑问,欢迎在本网进行律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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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7 21:4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