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在司法审判中,检察官的陈述不准确可能会对案件的审理和判决产生负面影响。但是,被告人或其代理人有权利对检察官的陈述提出异议,并要求进行质证或举证。 法律依据: 1.《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规定: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对检察机关的起诉书、控告及举报的内容有异议的,有权提出意见。法院应当依法查证、审查,发现起诉书、控告及举报的内容不符合事实的,应当及时纠正。 2.《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五条规定:被告人有权对控辩双方所提出的证据进行质证,并可以提出证人、鉴定人、翻译人,提供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等证据。 因此,被告人或其代理人可以依据以上法律规定提出异议,要求对检察官的陈述进行质证或举证。同时,被告人或其代理人也有权利对检察官提出的不准确陈述进行辩驳和反驳,以维护其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