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济南市医保报销比例 |
释义 | 1.起付标准—10000元:医保统筹基金支付85%,个人负担15%; 2.10000元—90000元:统筹基金支付88%,个人负担12%; 3.大病医保报销90000元-20万元:大额医疗救助金支付90%,个人自付10%。 大病医保报销比例: 1.大病医保报销90000元-20万元:大额医疗救助金支付90%,个人自付10%。 2.退休人员的统筹支付比例比在职人员高5%,相应的,退休人员的个人自付比例降低5%。在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住院的,统筹基金支付比例还可以再多5%。 备注:退休人员的统筹基金负担比例比上款负担比例提高三个百分点,个人负担比例降低三个百分点。建国前老工人的统筹基金负担比例较退休人员的负担比例提高五个百分点,个人负担比例降低五个百分点。 济南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住院报销比例: 一、大学生住院报销比例 1.在三级医疗机构医疗的,由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60%,个人负担40%; 2.在二级医疗机构医疗的,由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70%,个人负担30%; 3.在一级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医疗的,由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80%,个人负担20%。 二、少年儿童和成年居民住院报销比例 1.省(部)三级医疗机构医疗的,由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40%,个人负担60%; 2.其他三级医疗机构医疗的,由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55%,个人负担45%; 3.二级医疗机构医疗的,由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65%,个人负担35%; 4.一级医疗机构医疗的,由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80%,个人负担20%; 5.乡镇卫生院医疗的,由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90%,个人负担10%。 三、成年居民住院报销比例 1.省(部)三级医疗机构医疗的,由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30%,个人负担70%; 2.其他三级医疗机构医疗的,由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45%,个人负担55%; 3.二级医疗机构医疗的,由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60%,个人负担40%; 4.一级医疗机构医疗的,由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80%,个人负担20%; 5.乡镇卫生院医疗的,由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90%,个人负担10%。 6.完善普通门诊统筹,最高支付限额内报销比例5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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