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不会录入,出生医学证明是由国家统一格式,统一制证,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医院开具。 出生医学证明是公安户籍登记机关进行出生人口登记、“上户口”的主要医学依据。因为它的重要性,出生医学证明的签发机构有着非常严格的管理要求和签发流程。户籍是公安机关内部网络管理,这个内网是与其他任何单位的网络,包括互联网是完全隔绝的。给小孩上户口是必须要出生证明的。出生证明自填单一般有以下内容:父母姓名,身份证号,民族,婴儿姓名,婴儿申报户口地址,母亲居住地址,床位号等。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出生证明是可以证明出生人口的血亲关系的,而且也是孩子享受保健服务的重要凭证,这个出生证明的是必须要办理的,不办理会有各种不好影响。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