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天台漏水是谁责任? |
释义 | 法律分析:1、根据《住宅质量保证书》规定,住房主体结构应该由建设单位终身保修,渗水保修期限为5年,如果在5年的保修期内总是出现漏水的现象,应该让建设单位对此负责,如果是5年之后出现渗水的现象,那么则需要业主自己解决。 2、根据规定,保修期之外的时间,如果发生漏水现象,其维修应该从业主缴纳的管理费中支付,如果涉及的工程量较大,则需要启动住房专项维修资金,这个也是由业主缴纳的。如果是没有物业的小区,则应该由该栋相关业主共同分摊费用。管道的保修期限则为2年,2年之后如果发生渗水问题应该由业主自行解决。 3、有些住户会在顶楼种菜,植物会吸水蓄水,会破坏原本楼栋的防水材料从而导致漏水。这个时候就需要在楼顶种植植物的人全权负责漏水问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物业管理,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活动。 第五十四条 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应当在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大会、物业服务企业的同意后,按照规定办理有关手续。业主所得收益应当主要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也可以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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