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职工退休后公积金如何领取 |
释义 | 退休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有两种方法:一是网上办结;二是网上预约,柜台办结。 退休后公积金的领取是需要当事人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提交身份证明、户口本、以及能证明自己离休、退休的等材料,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审查,审查通过的就可以通知申请人办理提取手续。 网上办结办理程序: 离、退休职工在单位为其办理住房公积金封存手续后,可一次性提取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存储余额,同时注销其个人账户。为了便于离、退休职工办理提取业务,根据管理中心与中国银行江西省分行签订的委托协议,离、退休职工可就近到中国银行指定的网点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 1、职工本人首次办理前须到住房公积金业务银行网点签订《住房公积金业务自助办理服务协议》。 2、职工凭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及密码登录网上办事大厅,选择个人提取业务中“退休销户提取”,根据界面显示,核对无误后点击提交,业务当场受理。 网上预约,柜台办结,申请材料: 1、《住房公积金其他情形提取申请表》一份。 2、职工身份证原件。 3、职工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原件。 4、退休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男性年龄满60周岁,女性年龄满55周岁的可不提供)。 5、委托配偶办理的,须提交配偶的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委托其他人办理的,须提交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并同时提交经公证机关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_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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