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结婚后女方自己买房怎么处理属于女方的? |
释义 | 法律分析: 属于个人财产的情况:这种情况要满足三个条件:首先,女方是以自己的婚前财产出资购买;其次,房子登记在自己的名下;再次,房子已经支付了全款,这个条件需要注意房屋只是支付了全部首付款的情况:这种情况的房子按个人财产处理,但是房屋还没偿还的部分以及房屋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属于双方共同财产的情况:首先,一人以婚前个人财产出资的,但是房屋登记在双方名下或者对方名下的,房屋算是共同财产,算是付款一方对另一方的赠与,该房屋属于双方共有;其次,双方用共同财产买的房屋,登记在双方名下的,这种情况属于典型的夫妻共同财产;再次,用双方共同财产买房的,即使房屋登记在一方名下,也属于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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