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结婚后买的房子并不是写谁的名字就是谁的,按照《民法典》规定:夫妻在结婚之后如果用一方个人的婚前财产或者一方父母出资购房的,这样的情况下,房产证上写出资人一方或其儿女一个人的名字,那么就是属于个人房产,在离婚的时候另一方不能要求就进行分割。而要是在结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来买房的话,则不在新解释的范围内,仍按《民法典》中的规定来处理,这时候不管房产证上写谁的名字,其实都是会认定为属于共同房产,那么在解除婚姻关系的时候也就会对该房产作出分割。,所以,婚后买房并不是写谁的名字就是属于谁的了,这里牵涉到了夫妻共同财产的问题。只有是使用非夫妻共同财产买房的才是属于个人的。如果使用的是夫妻共同财产,则不论写谁的名字都是要均分的。还有一种情况是夫妻双方并没有领结婚证去买房,其中一方出资多,一方出资少,房产证上需要写两个人的名字,但是需要说明各自出资比例,以后财产分割时也是作为一种依据。现代社会生活压力很大,买房子是一生中最重要的事情,所以,对于各自的出资比例,最好能够有书面证明,才能有利于分割。,《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如果结婚后夫妻双方是共同支付买房的首付,且共同支付房贷等事宜,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夫妻双方没有明确约定的话,房产证上只写了其中一个人的名字,也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以下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如果是婚前购买的房子属于一方的婚前财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夫妻个人财产】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法律客观: 《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 土地承包 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