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供用电合同 -合同订立 |
释义 | 法律分析: 供用电合同,是指供电局与电力用户之间签订的电力供应与用电的协议。合同主要条款包括:电力、电量、用电时间和违约责任等。供电方应按照国家规定的供电标准和合同规定安全供电。因故限电,应事先通知用电方。如无正当理由限电或由于供电方的责任断电应赔偿用电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用电方要根据合同规定用电。因特殊情况需要超负荷用电或不能按规定时间用电时,应事先通知供方。如无正当理由超负荷用电或不按规定时间用电,应偿付违约金。用电方要按规定交纳费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四十八条 供用电合同是供电人向用电人供电,用电人支付电费的合同。 向社会公众供电的供电人,不得拒绝用电人合理的订立合同要求。 第六百四十九条 供用电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供电的方式、质量、时间,用电容量、地址、性质,计量方式,电价、电费的结算方式,供用电设施的维护责任等条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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