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告费收费标准是什么 |
释义 | 公告费,每次交纳十元至五十元,不另收费。超过一万元案件的,超过部分按百分之一交纳。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十二条 诉讼过程中因鉴定、公告、勘验、翻译、评估、拍卖、变卖、仓储、保管、运输、船舶监管等发生的依法应当由当事人负担的费用,人民法院根据谁主张、谁负担的原则,决定由当事人直接支付给有关机构或者单位,人民法院不得代收代付。 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第十一条第三款规定提供当地民族通用语言、文字翻译的,不收取费用 《人民法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九条 勘验费、鉴定费、公告费,翻译费的金额,根据国家有关部门的收费标准计算交纳 火葬场收费标准 基本殡葬服务免费项目及免除标准为:普通型专用殡仪车遗体接运费每具320元;车辆、遗体消毒费每次15元;馆内遗体搬运费每具50元;1天内遗体普通冷藏费每具80元;环保型火化炉遗体火化费每具700元;1年内金属全封闭架骨灰寄存费单盒60元。 《殡葬管理条例》 第十六条 火化机、运尸车、尸体冷藏柜等殡葬设备,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禁止制造、销售不符合国家技术标准的殡葬设备。第二十三条 殡仪服务人员利用工作之便索取财物的,由民政部门责令退赔;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五条 在实行火葬的地区,国家提倡以骨灰寄存的方式以及其他不占或者少占土地的方式处理骨灰。县级人民政府和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实行火葬的具体规划,将新建和改造殡仪馆、火葬场、骨灰堂纳入城乡建设规划和基本建设计划。 在允许土葬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和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应当将公墓建设纳入城乡建设规划。 公证收费标准 公证是按照如下标准收费的: 1、不动产的证据保全每件收费500—800元; 2、证明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资格、资信每件收费300—400元; 3、其他公证事项的具体收费标准。 《公证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三条 公证处对下列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向申请人提供证明以及办理其他公证服务,应按规定的收费标准向申请人收取公证服务费: (一)证明经济合同,办理继承、赠与、遗赠和提存公证; (二)赋予债权文书具有强制执行效力; (三)证明民事协议; (四)证明出生、生存、学历、经历、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死亡、不可抗力事件、组织资格和资信等有法律意义的事实; (五)办理证据保全、制作票据拒绝证书,证明有法律意义的文书,证明知识产权的享有、转让和使用许可; (六)办理遗嘱公证和保管遗嘱,清点保管遗产,确认遗嘱的效力; (七)证明对财产的清点、清算、评估和估损; (八)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的设立、变更、终止。 法律依据 该内容由 尹利兵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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