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劳动者辞职之后的档案,一般不会保存在原单位,会进行转移。劳动合同法规定15日内办理转移手续。根据劳动部 、国家档案局《企业职工档案管理工作规定》 规定,按照下列办法进行转移: 一、劳动者在新单位就业的,转移到新单位; 二、没有在新单位就业的,转移到劳动部门的人才市场或者街道劳动保障所。 当然,也不排除部分企业不按照规定办理,把档案保留在原单位。但除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办理退休的情形之外,劳动者个人不可以提取档案。 离职后档案转递到户籍地的流程是什么 1、个人需要带上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与欤前单位签订的离职协议,户籍地的人才市场申请把档案转回来; 2、户籍地的人才市场会给大家开调档函。调档函上要写清楚个人的信息以及户籍地所在的人市场的的抬头联系方式; 3、拿着调档函,回到工作单位去办理档案的转移手续; 4、档案正式到达户籍地的人才中心之后,还要及时的和人才中心签订档案托管协议。 以上是关于离职后档案管理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法律依据:《企业职工档案管理工作规定》 第十八条企业职工调动、辞职、解除劳动合同或被开除、辞退等,应由职工所在单位在一个月内将其档案转交其新的工作单位或其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劳动(组织人事)部门。职工被劳教、劳改,原所在单位今后还准备录用的,其档案由原所在单位保管。
该内容由 王金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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