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龙岩出生日期更正什么时间办 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冬令时)下午15:00-18:00(夏令时) 二、龙岩出生日期更正的材料有什么 变更人或者监护人书面申请 变更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证明出生日期错误的材料,包括:《户籍证明》、《出生医学证明》或者接生医院出具可以佐证出生日期的母亲分娩病案档案;省外迁入的提供《迁移证》或者原籍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口底册复印件 监护人代为申请的,应当提供监护人与申请人的关系证明 三、龙岩出生日期更正的设定依据是什么 1.《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七条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2.《福建省居民户口登记管理办法》 第五十二条公民出生日期确因户口登记机关录入等原因造成登记错误的,应当予以更正。 3.《福建省居民户口登记管理实施规定》 第一百三十五条凭《出生医学证明》申报出生户口登记和已更正过出生日期的人员,提出更正出生日期申请的,公安机关不予受理。 第一百三十六条公民申请更正出生日期,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向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 第一百五十二条下列户口登记事项,经县级公安机关户政管理部门核准后办理: (五)更正登记:出生日期(未满16周岁)、民族、性别;第一百五十三条下列户口登记事项,经设区市级公安机关户政管理部门核准后办理: (二)更正登记:出生日期(已满16周岁); 4.《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公安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的通知》该事项下放至县级公安机关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