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助学金有异议怎么办 |
释义 | 助学金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向学校领导或者班主任申请,并提出合理的证据。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各普通高中要根据本办法和各地制定的国家助学金实施细则,结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级认定情况,于每年9月30日前受理学生申请,并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学生提交的《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申请表》及相关材料,组织由学校领导、班主任和学生代表组成的评审小组进行认真评审,并在学校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即可发放国家助学金。每年11月15日前,各普通高中将当年国家助学金政策的落实情况报同级教育、财政部门备案。 一、国家助学金申请流程为? 1.本人申请:学生本人向学院提出申请,按要求填写提交《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2.学院审核:学院奖助学金评审工作小组根据学生申请,审核确定学院建议名单,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后,将名单上报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3.学校审核: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各学院建议名单进行初审,提交学校奖助学金评定领导小组召开评审会,评审确定学校建议名单,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后,上报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 二、学生在新学年开学后通过学校向银行提出贷款申请。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①国家助学贷款申请书; ②本人学生证和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未成年人提供法定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和书面同意申请贷款的证明); ③本人对家庭经济困难情况的说明; ④学生家庭所在地有关部门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 根据《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第十条 各普通高中要根据本办法和各地制定的国家助学金实施细则,结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级认定情况,于每年9月30日前受理学生申请,并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学生提交的《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申请表》及相关材料,组织由学校领导、班主任和学生代表组成的评审小组进行认真评审,并在学校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即可发放国家助学金。每年11月15日前,各普通高中将当年国家助学金政策的落实情况报同级教育、财政部门备案。以上就是律师为您梳理的答案,希望对您问题的解决有所帮助。 该内容由 王金虎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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