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工资个税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 工资薪金所得 -“五险一金”- 个税起征点 )×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个税起征点是3500,使用超额累进税率的计算方法如下: 缴税=全月 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速算扣除数 最后劳动者拿到手的工资,也就是实发工资=应发工资-五险一金-缴税 【举例】 扣除标准:个税按3500元/月的起征标准算 如果某人的工资收入为5000元,他应纳 个人所得税 为:(5000—3500)×3%—0=45(元) 你的工资收入为5537元,应纳个人所得税为:(5537—3500)×3%—0=61.11(元) 法律客观: 《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一项、第二项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一)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二)非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