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更正、更改民族族别的,除了带上现有的家庭户口本之外,还需要准备以下资料:1.少数民族一方家长和更正、更改人的户口复印件一份。2.更正、更改人年龄在1到18岁的,由父母双方提供书面联名申请一份(原件)龄在18到20岁的,由本人提供书面申请一份(原件)。(申请内容:父母亲的姓名、民族身份、家庭住址、子女姓名、民族身份、年龄、根据民族政策把××的×族改为×族,双方父母签字)3.少数民族一方家长出具单位证明一份(原件)者更正人本人户口底件证明。4.填报更正、更改民族成分申请表”一份。由少数民族一方单位加盖公章生效。 法律依据: 《中国公民民族成份登记管理办法》 第七条 公民民族成份经确认登记后,一般不得变更。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申请变更其民族成份一次:(一)父母婚姻关系发生变化,其民族成份与直接抚养的一方不同的;(二)父母婚姻关系发生变化,其民族成份与继父(母)的民族成份不同的;(三)其民族成份与养父(母)的民族成份不同的。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在其年满十八周岁之日起的两年内,可以依据其父或者其母的民族成份申请变更一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