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西安病例瞒报致十余人感染被立案 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判几年 |
释义 | 据西安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消息,3月15日,西安市1名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姚某某被立案侦查。经查,姚某某3月5日曾与确诊病例同处西安市未央区开元路福建海鲜楼,在西安市防疫指挥部相关轨迹公布后,其明知自己和确诊病例有轨迹交集,却未按照防疫措施要求主动向社区、单位报备,且在自身已出现明显不适症状后仍未报告疾控部门,自行服药并多次出入公共场所,致使十余人感染新冠肺炎。姚某某行为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条之规定,西安市公安局未央分局以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对其立案侦查。 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判几年 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三十条规定,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 引起甲类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 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 (一)供水单位供应的饮用水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卫生标准的; (二)拒绝按照卫生防疫机构提出的卫生要求,对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污水、污物、粪便进行消毒处理的; (三)准许或者纵容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从事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禁止从事的易使该传染病扩散的工作的; (四)拒绝执行卫生防疫机构依照传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预防、控制措施的。 妨害传染病防治罪构成要件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害的客体是国家关于传染病防治的管理制度。传染病有甲、乙、丙三类。各类传染病不同程度地侵害人们的身体健康,影响传染病流行地区人们的生产和生活,因此,世界上许多国家都已将传染病防治管理法律化。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传染病防治法规定,引起甲类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行为。本罪在具体行为方式上表现为下述四种情形: 1、供应的饮用水不符合的卫生标准的: 供水单位供应的饮用水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卫生标准的。非集中式供水单位供应的饮用水,如村民自掘自用的水井中供应的饮用水或者湖泊、河流等天然水源蓄集的未经消毒处理而直接引取饮用的饮用水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卫生标准的,不属本项规定之情形。 2、拒绝按照要求进行消毒处理的 拒绝按照卫生防疫机构提出的卫生要求,对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污水、污物、粪便进行消毒处理的。 3、使该传染病扩散的 准许或者纵容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感染病病人,从事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从事的易使该传染病扩散的工作的。准许或者纵容属本项规定选择性的行为方式,二者属其一,即属本项规定之情形,可构成本罪;二者同时具备,仍以一罪论处,不实行并罚。 4、拒绝执行预防、控制措施的 拒绝执行卫生防疫机构依照传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预防、控制措施的。此项规定是为了弥补前三项具体规定之不足而作出的概括性规定,其外延较广,包括上述三项未涉及的、拒绝执行卫生防疫机构依照传染病防治法提出的其他一切预防、控制措施的行为。据有关法律的规定,这一情形具体表现有以下诸种: (1)生产、经营、使用消毒药剂和消毒器械、卫生用品、卫生材料、一次性医疗器材、隐形眼镜、人体器官等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的; (2)甲类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或者疑似甲类传染病病人在治愈或者排除传染病嫌疑前,从事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禁止从事的易使该传染病扩散的工作的; (3)甲类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或者疑似甲类传染病病人拒绝进行隔离治疗的; (4)招用流动人员的用工单位,未向卫生防疫机构报告并未采取卫生措施的; (5)违章养犬或者拒绝、阻挠捕杀违章犬 该内容由 张胜云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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