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双方都不在户口所在地可以办理离婚吗 |
释义 | 夫妻双方都没有在户口所在地应当通过下列方式办理离婚:双方当事人需要回到户口所在地办理离婚登记。因为离婚和结婚的婚姻登记机关是一样的,是男女双方其中一方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双方带着相关证件去申请离婚登记,符合登记条件的予以登记,并发给离婚证。 一、离婚证丢了要再结婚的手续是什么 离婚证丢了要再结婚的手续是: 1、去当时办理离婚登记的民政局办理离婚证或者出具加盖查档专用章的婚姻状况证明; 2、男女双方去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二、什么是办离婚证及流程?在哪里办? 离婚证可以在一方当事人的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离婚证的领取流程为: 1、离婚当事人先向民政局申请办理离婚登记; 2、再提交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离婚协议书等材料; 3、相关的工作人员对其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 4、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5、对确属离婚的当事人予以登记发放离婚证。 三、去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要多久啊 办理离婚手续最少需要30天,双方携带身份证件和协议书,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经过30天的冷静期后,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登记离婚流程:第1、是准备相关证件: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第2、是夫妻双方共同亲自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第3、是民政局工作人员经查证情况属实后,收回结婚证,发给离婚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第一款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第十一条第一款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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