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加班费也属于劳动报酬的一部分。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加班加点工资;津贴和补贴;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加班工资是指劳动者按照用人单位的要求,在规定工作时间之外继续生产劳动或者工作所获得的劳动报酬。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