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保险合同法规定,投保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应当如实告知保险人已知的与保险事项有关的情况,保险人也不能未经投保人同意擅自变更约定的保险责任。同时,保险合同中通常会约定关于未如实告知、隐瞒或故意虚构等行为的后果,可能会导致保单被取消或者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十二条: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与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有关的情况,对于保险人提出的与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有关的问题,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 2.《保险法》第四十四条:保险人不得未经投保人同意变更约定的保险责任。 3.《保险法》第五十一条:保险人以欺诈、胁迫等手段订立保险合同的,投保人有权解除合同;保险人以欺诈、胁迫等手段订立保险合同,造成被保险人误解的,保险人承担赔偿责任。 4.《保险法》第九十三条:投保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未如实告知有关情况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造成保险人不能理赔的,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因此,在投保除颤疾病的重疾险保单时,投保人应如实告知自己的既往病史,保险人也不能未经同意擅自变更约定的保险责任。如果保险人发现投保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未如实告知有关情况,可能会取消保单或者不承担赔偿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