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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无房产的被执行人有居住权吗
释义
    法律分析:要看是否有通过以下方式取得了居住权:
    1、依合同而取得居住权。如承租人依租赁合同而取得对出租的房屋的居住权。
    2、直接依法律的规定取得居住权。如未成年子女对其父母的房屋享有居住权。
    3、依遗嘱等法律行为取得居住权。房屋所有权人可通过设立遗嘱的方式为他人设定居住权。
    4、因取得时效的经过取得居住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七条: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
    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住宅的位置;
    (三)居住的条件和要求;
    (四)居住权期限;
    (五)解决争议的方法。
    第三百六十八条: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第三百七十一条:以遗嘱方式设立居住权的,参照适用本章的有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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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5 15:00: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