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国内低风险地区入济返济人员 无本土疫情发生地及无重点地区旅居史入济返济人员,持绿码通行,配合做好体温检测和健康监测工作。 重点地区及重点人群入济返济人员 对发生本土疫情关联地区(随访摸排地区,根据疫情动态调整)旅居史的入济返济人员,应主动向抵达后所在地社区、村居报备,并进行2次核酸检测(间隔24小时)。同时,入济返济人员需做好个人健康监测,如出现发热、咽痛、咳嗽等病症,立即向社区、村居报告,并前往医疗机构排查诊治。按照“愿检尽检”原则,对与中高风险地区以及发生本土疫情所在地级市入济返济人员共同居住的家庭成员,提倡进行1次核酸检测。 判定为密切接触者、与病例活动时空轨迹重叠人员、同时空伴随人员、全域封闭管理地区等疫情防控重点人员,在入济返济或省内排查发现后一律实行“14天集中隔离+7天居家医学隔离”。判定为次密切接触者人员实行7天集中隔离。 中、高风险地区入济返济人员 高风险地区暂缓来济,中风险地区的人员原则上暂缓来济,如确需来济,需持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审批证明,并持有48小时内有效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结果,向所在社区、村居报备。从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入济返济人员或14天内到过、途经中高风险地区的入济返济人员,抵达后实行“14天集中隔离+7天居家医学隔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第二条 国家对传染病防治实行预防为主的方针,防治结合、分类管理、依靠科学、依靠群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