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直接带医保卡去当地相关部门办。一、参保人携带本人有效证件(身份证、户口簿等),至邻近的区县医保中心申请办理,区县医保中心当场予以办结。二、参保人也可以至邻近的街道(镇)医保事务服务点(以下简称服务点)申请代为办理,服务点将在3个工作日内办结。参保人应在规定时间内至该服务点领取代为办理的《医保卡》。三、参保人可以委托他人代为办理。被委托人在办理时需携带本人及参保人的有效证件。四、用人单位集中办理时,可凭单位介绍信及经办人本人有效证件至所属的区县医保中心办理,然后由用人单位将医保卡发给参保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条例》第四十九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管理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业务,其职责是: (一)负责办理基本医疗保险登记; (二)管理基本医疗保险基金; (三)对基本医疗保险的医疗服务进行监督; (四)负责给付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五)提出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的预算、决算编制建议; (六)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委托,进行与基本医疗保险有关的检查和调查工作; (七)按国家规定负责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保值、增值; (八)提供有关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咨询及其他服务; (九)负责办理国家及本省规定的其他基本医疗保险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