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当然有责任。 如果开票员明知是虚开发票,仍然开具的,同样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只是主犯和从犯的区别。如果不知道业务虚假而虚开,可以减轻责任。 税务局只管发票是不是虚开,只追究企业的行政责任,不会追究虚开发票者个人的责任。公安局不但追究企业的刑事责任,还要追究个人的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零五条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