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村镇房屋所有权证属于什么产权 |
释义 | 《村镇房屋所有权证》是地方性房产所有权凭证,它区别于国家建设部监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所有权证,所有权只在地方政府所管辖的范围内认可,可以上市,交易依法受保护,与土地使用权无关。 什么是房屋所有权? 房屋所有权,又叫房屋产权,是房屋所有人独占性地支配其所有的房屋的权利。房屋所有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可以排除他人的干涉,对其所有的房屋进行占有、使用、收益、处分。 房屋的国家所有权、集体所有权和个人所有权同时并存,同等地受到宪法和法律的保护。房屋所有权的特点 1、房屋所有权的客体是具有一定结构、可供利用的房屋,而不是单指组成房屋的材料。未形成房屋或已拆毁的房屋的材料,不能成其为房屋所有权的客体。 2、房屋所有权与其所依附的土地的使用权的分离。房屋的所有权发生变更,土地的使用权也随之发生变更,反之亦然。 3、国家所有的房屋广泛实行所有权与使用权的分离,国家享有所有权、国有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享有使用权。 4、房屋所有权可以转让,但受到土地使用权转让的制约。由于房屋所有权与土地使用权不可分离,因而,凡不可转让使用权的土地上的房屋,其所有权不能转让;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会导致土地上房屋的转让的无效。 5、房屋所有权的设立与移转,需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和变更登记手续。不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或变更登记手续,不发生确定房屋所有权或移转房屋所有权的效力。 四、产权证办理流程及手续是什么? 步骤一、农民申请并填写建设用地申请表。 步骤二、出具身份证或户口本进行身份证明。 步骤三、办理宅基地使用权证明或者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 步骤四、村民提供房屋测绘报告(部分地区提供住房平面图就可以)。 步骤五、向当地乡镇房屋管理所提交上述材料。 步骤六、等待房管所受理,并同时缴纳一定的费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条 国家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 以出让或者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 在依法取得的房地产开发用地上建成房屋的,应当凭土地使用权证书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核实并颁发房屋所有权证书。 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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