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条件下才会构成传播性病罪? |
释义 | 客体是他人的身体健康和社会治安管理秩序,客观方面表现为严重性病患者实施卖淫嫖娼的行为,实际上是否已造成将性病传染给他人的结果,不影响本罪的成立。主体是已满十六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且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的人,包括中国公民和外国人,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的条件下才会构成传播性病罪。 一、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有什么法律 构成要件如下:(一)主体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任何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都可构成本罪。(二)主观方面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三)客体本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治安管理秩序。(四)客观方面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以金钱、物质或者其他利益为手段,诱使他人卖淫,或者为他人卖淫提供场所,或者为卖淫的人与嫖客牵线搭桥的行为。 二、嫖娼属于违法还是犯法 嫖娼属于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标准: 1、嫖娼的是幼女而且明知涉嫌强奸罪行为人明知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而与其发生性关系,不论幼女是否自愿,以强奸罪定罪处罚; 2、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卖淫、嫖娼的涉嫌故意传播性病罪。传播性病罪,是指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而又卖淫、嫖娼的行为。 三、组织卖淫罪的构成特征有什么 组织卖淫罪的构成特征如下: (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治安管理秩序。 (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组织、策划、指挥他人卖淫的行为。 (三)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 (四)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具有组织他人卖淫的“组织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是在实施组织他人进行卖淫活动的行为,并且明知这种组织行为会造成危害社会的结果,而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六十条第一款 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卖淫、嫖娼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投身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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