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摩托车卖了出了事故与我有关系吗
释义
    摩托车卖了出了事故与原车主没有关系。一般情况卖摩托车的人不需要承担责任,如果摩托车属于拼装或已达到报废标准,再进行出售的,转让人需要承担连带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当事人之间已经以买卖等方式,转让并交付机动车,但未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
    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
    以买卖等方式,转让拼装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由转让人和受让人承担连带责任。
    报废车卖了出交通事故怎么办
    行驶报废汽车有出行事故后,出行部门认定责任,按责任承担赔偿责任,达到报废规范的汽车,公安机关出行管理部门应该予以收缴,强制报废。交通部门认定责任,行驶人按责任承担赔偿责任。驾驶报废车辆给予如下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第一百条驾驶拼装的机动车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收缴,强制报废。对驾驶前款所列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驾驶人,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出售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的,没收违法所得,处销售金额等额的罚款,对该机动车依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条 【转让并交付但未办理登记的机动车侵权责任】当事人之间已经以买卖或者其他方式转让并交付机动车但是未办理登记,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四条 【拼装车或报废车侵权责任】以买卖或者其他方式转让拼装或者已经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由转让人和受让人承担连带责任。
    
     该内容由 杨振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3/3 17:34: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