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前全款买房婚后加女方名字 |
释义 | 如果男方婚前全款买房,婚后加上女方名字,财产分割时只需要将收据拿出来,女方就没有权利分房子;如果男方婚前贷款买房,付了首付,婚后双方还款,女方可以获得婚后还款的一半,另外可以额外申请赔偿;如果婚后还是由男方还贷,则女方无权分房。其实买房写女方名字并没有多大的关系,两个人都是奔着结婚过日子去的,刚开始就因为斤斤计较闹得不愉快,反而会成为以后一切矛盾的根源。如果买房方对写名字还是不放心,双方可以写个婚前协议,做个公证。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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